担保公司担保贷款已成为农发行的主要贷款方式。加强担保公司担保贷款风险管理。
一、重庆担保公司担保贷款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对担保公司担保的风险认识不足。主要表现在盲目信赖担保公司保证担保的保障作用,认为担保公司担保贷款即使贷款企业无法清偿,也有担保公司对风险兜底,操作简便,风险为零。
二是部分担保公司诚信缺失,承担保证责任的意愿不足。有担保公司为了达到逃避承担保证责任的目的,与企业相勾结,将农发行起诉至法院,要求撤销保证合同。甚至有的担保公司超越其风险控制能力和代偿能力盲目扩张业务,明显缺乏承担保证责任的意识。
三是有的担保公司风险管理能力较差,无法起到为农发行贷款分散风险的作用。有的担保公司担保业务行业集中度过高,一旦发生行业性系统风险,根本无法履行保证责任,承担代偿义务。有的担保公司未提取和未到期责任准备金,缺乏必要的风险准备。
四是担保公司担保贷款的手续不完备。农发行二级分行贷前法律审查制度尚未建立,担保手续的合法性审查缺失,导致部分办贷手续存在瑕疵。有的担保公司在向股东提供担保时,未按《公司法》规定的程序,由股东大会作出决议。部分保证合同在内容的填写和签署的程序上不符合信贷管理法律要求。未经有权行审批,违反授权管理规定,擅自对外出具承诺,签署协议。
五是少数担保公司担保贷款在办理过程中存在违规问题。少数办贷人员在办贷过程中,违反农发行信贷管理规定,介入担保公司与借款企业之间的正常业务活动,有的担保公司保证金的存入不规范,企业用农发行信贷资金支付担保公司保证金。利用办贷之便向贷款企业指定担保公司,或要求担保公司为指定企业担保。有的农发行在办理担保手续后,未严格按信贷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保后监管,资金被挪用。